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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首例!2月21日番禺法院“隔空”审理并当庭宣判两宗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

时间:2024-04-19 11:04:28 点击:147

221日,番禺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先后对两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一案被告人吴某加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李某城有期徒刑四年、李某钦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最高罚金三万元。其中吴某加诈骗案为番禺区首例利用疫情实施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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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首例涉疫犯罪案件

 

无本买卖,得手后逃之夭夭

 

2020212日,被告人吴某加利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口罩紧缺的形势,在互联网社交软件发布有口罩售卖的虚假信息,同日16时许,与被害人梁某某在微信上商定以人民币6750元的价格出售2700个口罩,以先收取前期款项为由,骗得被害人人民币3250元后便失联。

 

顶风作案,依法应予重判

 

番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加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吴雄加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考虑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处被告人吴某加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没收作案工具,追缴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追缴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吴某加退赔。

 

从严从快,从案发到宣判仅8

 

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击,216日吴某加被刑拘,218日被逮捕。219日,番禺检察院向番禺法院提起公诉,番禺法院当日立案受理。221日,番禺法院依法对吴某加诈骗案适用速裁程序,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模式,由法官、检察官在审判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开?


【本文转载于番禺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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