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权力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诉权、申辩权、质证权等一系列诉讼权利。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辩论、举证等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举证规则《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一般应就其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享有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优势。当原告对行政机关具有特别验证能力的客观事实提出质疑时,被告负有澄清、解释或证实的举证责任。
三、法院审查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包括形式合法审查、程序合法审查和实体合法审查。在形式合法审查中,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主管机关、签发机关和相对人是否适格、行政行为是否包含必备的组成要件等形式条件是否具备;在程序合法审查中,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实体合法审查中,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