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3条的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行为:
一、以营利为目的,销售侵权复制品
成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构成要件之一,销售行为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这体现了该罪行的主观方面。 销售侵权复制品:指销售的商品是对他人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复制品,例如侵权盗版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等。唯有同时具备以营利为目的和销售侵权复制品两个要素,才能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二、数量巨大或者销售金额巨大
为了防止一些数量或销售金额较小的个案过度重罚,法律规定该罪行在数量或销售金额方面有"巨大"要求。具体来说,销售数量巨大的侵权复制品是指远远超过个人自用范围、达到了社会公认的批发、零售数量标准,或者超过1000件的情形。销售金额巨大的侵权复制品是指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形。
三、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并不是一种非法行为,只有在销售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时,才会构成该罪。因此,关键在于销售行为的主观意图,即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
出处和详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法典,于19年通过修订,并多次修正完善。其中,第213条规定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依据该法律规定,一旦有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侵权复制品,数量或金额巨大,且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就涉嫌构成本罪。根据涉及的具体情节和数量金额,可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营利为目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数量或销售金额巨大,以及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这些要件的合理设置有助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