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认定被告吴某仁因逾期支付租金构成违约,需向原告广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维修费及调整后的违约金共计194元。本案聚焦“合同违约认定”与“违约金合理性”,揭示租赁合同履行中证据留存与条款设计的重要性。
---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原告与被告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车辆并支付每周975元租金。被告仅支付3周租金后,于2023年6月22日单方要求解约并拒绝支付后续费用。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收回车辆,主张支付租金1114元、收车费2000元、维修费1500元及违约金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逾期构成违约,但违约金过高,最终判决被告支付租金、维修费及违约金合计194元。
---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争议焦点:**
1. 被告是否构成违约;
2. 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
3. 收车费及维修费是否应予支持。
**法院认定:**
1. **违约成立**:被告未按期支付租金且在原告锁车后未协商解决,构成违约;
2. **违约金调整**:合同约定违约金为剩余租金总额的20%(即6000元),法院认为过高,酌情调整为2周租金1950元;
3. **费用分担**:收车费因缺乏证据支持,酌定500元;维修费1500元双方无异议;
**判决结果:**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吴某仁支付租金1114元、维修费1500元、违约金1950元及收车费500元,扣除已付押金及代扣款后,最终应付194元。
法律分析
1. **合同有效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
2. **违约认定**:被告未按约支付租金且单方解约,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3. **违约金调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法院可予以适当减少;
4. **举证责任**:原告需证明收车费实际发生,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律师提醒
1. **对出租方的建议:**
• **明确合同条款**:细化租金支付时间、违约金计算方式及收车费用标准,避免模糊表述;
• **保留履约证据**:通过微信记录、转账凭证等固定催租及车辆交接事实;
• **合理主张权利**:收车前需通知对方并留存现场证据,避免单方强制措施引发争议。
2. **对承租方的建议:**
• **按时履行义务**:租金逾期应及时沟通,避免构成根本违约;
• **审慎解除合同**:单方解约需符合法定条件,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 **留存维修凭证**:车辆损坏时及时拍照取证,协商维修费用分担。
3. **案件亮点肯定**:
• 法院对过高违约金的调整体现了公平原则,为企业提供了合规启示;
• 原告及时维修车辆并提交证据,保障了自身权益。不足之处在于未在合同中明确收车程序,导致部分诉求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