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异议的法律解答
一、 问题分析
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是指当一方当事人对已经发生生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诉讼文书执行有异议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程序。执行异议的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 异议请求的形式和内容。
2. 是否符合提出异议的条件和时限。
3. 法律规定的异议理由或准则。
4. 法院对执行异议的处理方式。
二、 法律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执行异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异议请求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并应明确指出异议的内容和理由。
2. 异议请求应在判决、裁定或者其他诉讼文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并应同时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一份异议请求书。
3. 执行异议的理由可以包括被执行人没有义务、能力或者合法的理由不能执行,执行程序违法等。
4. 法院应当在受理执行异议后进行审查,并可以采取中止执行、变更执行方式或者拒绝执行等措施。
三、 法律依据
执行异议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以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